4月16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的监管要求”草案,将“硒”确定为美国婴儿配方食品中第30种要求强制添加的营养元素,并建议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的最低限量为2.0μg/100kcal、最高限量为7.0μg/100kcal。该草案也将修改婴儿配方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规定成分列表中须显示每100kcal的硒含量。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是一种抗氧化剂,合理摄入对婴儿的成长发育有着重要作用。自1989年美国国家医学院认可硒是婴儿必须的营养元素以来,美国生产商开始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目前,美国所有的婴儿配方食品中都含有硒,FDA通过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元素列表和确定其在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安全添加范围,来要求生产商只能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在安全范围内添加硒的婴儿配方食品,也要求新注册的生产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美国市场,则更强化了硒元素的重要性。FDA向公众征集这项草案意见的时间从2013年4月13日起,持续75天。
FDA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列表,意味着美国已将硒元素的限量纳入了日常检验监管范围。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企业引起关注,重新审查产品的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美方标准进行添加,确保输美产品的硒含量达到美国标准。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加大对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含量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符合美方质量安全标准,保障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