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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硒农产品走俏市场 通过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确认
2010-09-09 08:56 来源:未知 点击:

 最近,有关富硒农产品的报道不断,四川省刚称将建天然富硒农产品基地,近日又传来浙江省龙游县部分富硒农产品通过国家鉴定的消息。有关专家称,继缺碘、缺锌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后,硒缺乏将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健康问题。

  据浙江省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会人类特殊营养开发中心主任王美珠介绍,硒是人体必需的、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之一,具有很强的抗氧化能力,能抑制化学致癌物、分解致癌物质,有天然的解毒、排毒作用,可维持心血管系统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是部分有毒重金属如镉、铅的天然解毒剂,还可以减轻放射线、微波对人体的伤害。硒缺乏可引起大骨节病等,部分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也与硒缺乏有关。正常人对硒的生理需要量为每日50微克至250微克,最高安全摄取量为每日550微克,用脑、用眼多或工作紧张的人最需要补硒,补硒最好食补,多吃海产品、动物内脏、蘑菇、大蒜、洋葱、鸡蛋等含硒较多的食物。
  富硒农产品是指在富含硒的土壤环境中生产出的农产品或农作物,其硒元素含量比普通同类农产品高出几倍乃至十几倍。1月11日通过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鉴定的富硒农产品包括龙游县开发生产的天然富硒大米和莲子。据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里特介绍,根据对龙游县农业土壤、地质进行的调查发现,全县境内存在一定面积的高(富)硒土壤,在富硒土壤里种出来的部分农产品已经达到富硒农产品的标准。这两种通过鉴定的富硒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在不施用任何硒肥的情况下,形成了天然富硒农作物,其中富硒大米的含硒量达到每公斤64毫克(编者按:应是微克)至250毫克(应是微克),是普通大米的4倍,富硒莲子的含硒量是普通莲子的5.9倍。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日常食用的富硒农产品作为保健食品,龙游县依托富硒区域,已开发出“富硒大米”“富硒年糕”“富硒番薯”等深加工产品,市场上人工富硒保健品也不少,李里特提醒消费者,鉴别富硒农产品不能单凭感观,应该通过权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来确认,没有经过检验或没有标明硒元素含量的,不能称为富硒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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